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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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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酒無多少醉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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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CLK-240
事情發生原因應該是當事人跟公司處得不愉快,
現在要離職所以公司才藉故刁難.
個人任職期間是否有失當的行為,事情總是要給人家一個交代.
一般正當營業的公司是不會去凹你那張椅子的.

原文中, 我有提到: 椅子只是一個例子.

爭執中, 法律面對於"物品貴重"有相對不一樣的結果嗎?
舊 2011-09-17, 11:52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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