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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3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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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台中Taichung
文章: 78
引用:
作者semmy
撞贏了才有路權?

公車輕輕一碰,你我都到路邊玩沙去啦!



理想的重點是在於路權...

現實的重點是在於安全。

如果一味的只是為了反對而失去冷靜的思考,將成義和團之流...。


另外公車輕輕一碰,

這種富有實驗價值的話題又來了!

今天小弟斗膽請某網友當公車司機,您騎機車,(小弟駕車)

我們來做碰撞實驗,速度皆為為65km/hr

公車碰撞汽機車的切入角度為向右10度,

如果您願意做測試,那我會同意您的玩沙說法。


至於講求路權,那怎不去找立委說呢?

找PCDVD鄉民當砲灰只會顯得您沒有guts.


最後,我相信您並非機車黨員,

因為您的言論多屬於一時意氣之言,看似並未經過審慎的思考,

這只會對機車黨有負面影響。
__________________
Diving...
舊 2011-09-13, 10:09 PM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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