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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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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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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per01
絕對不是 2300W VS 1500W VS 600W 這樣比
汽車跟機車都是機動車輛 照日本法規 法定速度是60km 道路需求是類似的
你以為現在是100年前 路上以行人為主的時代嗎?
100年後 人可以裝機械腳 跑步巡航速度能達60mk時 我會考慮你的提案
事實上 現代行人步行中長程的需求 並沒有比機動車輛較高
現代有看過龐大步行人群 橫跨台北橋通勤嗎? 沒有阿
大群的通勤機車通過台北大橋 這很常見呦
所以 你確定要用行人2300w來說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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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又不是我
每次都有人這樣轉移焦點
黨主席提的訴求耶
這可是歧視
另外腳踏車騎到50是很簡單的
我以前就是50巡航了
直排輪速度有興趣可以去看看
電動腳踏車要達到更是輕而易舉
所以 你確定要用機車1500W來說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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