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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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mmy
你不是嫌馬路不夠寬嗎?一條寬到兩部汽車可以併行的車道,機車如果騎的不夠快,快到超過50km/h的速限,是會被汽車逼車的(我已經在中豐路遇過了!),問題是中豐路的道路品質很差,騎快也是很危險的!
平鎮分局的警察如果缺業績,建議多到中豐路走走,相信會頗有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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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嫌馬路不夠寬過嗎?我頂多抱怨紅線臨停車輛,連路不平都沒抱怨過
所以我問了
是不是目前的機車該遵行的車道不夠他使用了?
結果拿憲法出來解釋 - 認為這是限制人民自由
看來非搞到汽車、機車其中一種被消滅掉,大家才會真正的自由
巴塞隆納老城區中心
機車專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