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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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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65
引用:
作者fireme
之前的招式是
先找業務拜訪公司
如果不買
很多公司馬上都會收到傳真跟信件
內容是不使用正版 將會遭受舉發
時間點非常巧合

使用盜版絕對不好
可是這樣先試探 再騙 再逼就範的手法
也讓人不齒

這種方法我反而認同,因為合法又不違害別人,你本身盜版的話,被抓無話可說。

但本篇****這種方式,找別人代死,不敢苟同.....

不過有些人自認爛命一條,被逼急了也會跳牆,BSA在賭這種人吧。
舊 2011-08-28, 01:55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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