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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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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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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d2009
有! 以前我們公司的HR的頭!
凡事站在公正第三方立場,不偏公司也不偏員工!
舉例來說,勞基法規定滿一年才有假!
他就認為這對員工不公平,所以從入職當天開始起假!也可以預休!(剛轉職會發生很多跟前手公司要處裡的事情很需要假)
計算加班費的標準也不是從月薪/當月工作時數去計算,而是年薪/52周/每週40工時
....
只不過他很早就被幹掉了! 這些制度幸好還留下來!!!
只是不再有人申請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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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難怪他會被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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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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