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uper01
*停權中*
 
super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引用:
作者xxxxxxtsai

法官: 未違女童意願, 判三年兩個月

結果該男未滿16歲 免罰
這樣比較快
 
舊 2011-08-12, 10:20 AM #4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per01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