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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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emmy
新北大橋的閃電彎,只有要2公尺寬就符合交通部的規定,而且只有過橋才要經過那
離開台北縣市,很多縣市的兩線道馬路內線都是禁行機車,結果機車得與佔用外線車道臨停的四輪汽車搶那一條最外線車道,這才是真正的迫害機車騎士的安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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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路線設計規範(100.4.13修訂完整版)
http://www.motc.gov.tw/motchypage/r...04141020251.doc
2.11.1 機車道
機車道係指供機車行駛為主之車道,含機車專用道、機車優先道或只提示機車可行駛之空間,其寬度應2.0公尺以上; 若採分隔式機車道,其寬度應2.5公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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