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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急煞本來就讓人很討厭更是危險 會這樣做的大多是運將跟女性開車族
但其實交通法規本來就有規定 開車騎車都是要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為什麼要有這樣的規範 當然就是因為要避免前方車輛急停時 後車有緩衝距離可以跟著停
只是..在台灣大家都知道 開車騎車很多人都嘛是緊貼的前方車輛 就是賭前面不會遇到狀況
這是誰的錯? 講真的 為什麼要說後車撞前車就是後車不對的原因 因為只要有保持安全距離就不會有這樣的狀況
當然 如果是切換車道 這也是有規範的 如果這計程車不是只有急停 而是突然變換車道 那責任的確就是他 只是這也是需要有監視器之類的證據來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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