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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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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Totenkopf
看來某些網友對以暴制暴的非法處理方式還滿贊同的

好奇怪


當然不鼓勵以暴制暴, 但我們也不能以言語或其他方式攻擊這些黑衣人, 因為他們有人權.

而且這些黑衣人若沒有逃跑的疑慮, 絕對不可以羈押他們, 保釋金不能過高.
再者, 若他們沒有前科, 又有悔意, 應從輕量刑.
最後, 如果最後真的要服刑, 表現良好則應盡早讓他們獲得假釋.

對了, 如果那些小毛頭沒有明確指認是哪個人打他, 也說不出施暴者的特徵, 也不能對黑衣人他們羅織罪名. 頂多判妨礙交通.

舊 2011-08-03, 09:39 P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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