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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錯過就再也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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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ynma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79
引用:
作者
a8628
沒辦法,有的人天生就是戲劇系畢業.明明可以3~4小做完的工作牠就是要演個
10~12小時給大老闆看"證明牠有在做事".白天在 FB,MSN,抽煙,上網看新聞
與大頭打嘴砲.到了下午4~5點戲癮上身,開始發mail 要求底下人做事.週六日
還會把人找來陪牠演戲而牠就出張嘴,把劇本丟出來在旁觀望
若你的上頭平時已是奧斯卡影帝/影后,開會時還會突然人格分裂,愛打嘴砲,
亂扛一些屎缺回來接,喜愛當著別單位面前幹僑自己人...請趕緊換工作!!!!!
跟著這種爛喀做事,只會玩死自己
超傳神∼∼!
想必有切身之痛...?
2011-08-03, 09:4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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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yn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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