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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Ku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27
引用:
作者solosbye
有律師、有錢,只要這件事沒有獲得社會民眾、媒體太多關注,安啦
就算被關注,也可以用一審、二審的時間差來淡化
只要避掉加重強盜罪的罪名就OK了
律師不就是這樣用的嗎?只要證明那四個人的經濟狀況OK
就可以說明目標並非財物,也就是沒有犯意...
我外行人都能這樣了,律師應該強我百倍千倍吧
更何況機車搶皮包才判多久?不用一年阿
總之這串訂閱了,等判決出來再翻出來討論

有錢不表示沒搶劫犯意

很多強姦犯都是有老婆的、不也照樣強姦?

所以申辯無效!
     
      
舊 2011-08-01, 10:20 A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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