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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引用:
作者u8526425
客觀事實俱在
這是預謀且刻意為之的行為
不能說沒有犯意
我有家有業, 跑去賣場偷飲料是謂沒有犯意 ?
我有女友老婆, 我去街上強暴民女是謂沒有犯意 ?
不管我是老二突然太癢還是我逛街突然口渴
我都是故意做下錯事的對吧 ?
而這個動機是很情有可原的是嗎 ?

要講噴飯程度的
還得要請日本殺人魔律師出來
真的是天理難容

你是說日本那個**殺婦女、殺嬰兒的那個嗎?
舊 2011-07-31, 02:55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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