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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草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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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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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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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正義的路人
做筆錄時要去一趟地檢署解釋案情,之後沒意外,可能連開庭時,都不必去了
被告比較倒楣,可能要花3~6萬請律師,我想整他,他也要不斷跑法院
庭外和解這種事我不會去做,只會採用協調會模式
被告開庭時要準時到,輸了的話,民事賠償加上刑事賠償也差不多這個價位


有的法官會逼當事人和解,否則不是當庭給你難看,就是拖。不出庭看他臉色是可以,但是你可能
也有開不完的庭(每次開庭都問你和解了沒,沒和解就下次再開)。
你說有沒有這種法官?答案是:有。遇到的話...也差不多是雙輸了。

祝好運


 
舊 2011-07-26, 09:41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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