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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CHANEL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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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CHANEL_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7
引用:
作者正義的路人
謝謝你的回覆
現在早上比較清醒,我才發現你誤認一件事了
告訴人其實根本不必請律師,也不必花多少錢,起訴後,檢察官就會幫你辯護了
做筆錄時要去一趟地檢署解釋案情,之後沒意外,可能連開庭時,都不必去了
被告比較倒楣,可能要花3~6萬請律師,我想整他,他也要不斷跑法院
庭外和解這種事我不會去做,只會採用協調會模式
被告開庭時要準時到,輸了的話,民事賠償加上刑事賠償也差不多這個價位
其他就不多說了
謝謝你啊!滿熱心的!

在網路上被人毀謗感覺真的很不好....

如果贏了可以分享一下過程嗎

吸收點法律常識。
舊 2011-07-26, 08:02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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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CHANEL_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