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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的路人
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May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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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C
五萬算合理的賠償了
謝謝你的回覆
現在早上比較清醒,我才發現你誤認一件事了
告訴人其實根本不必請律師,也不必花多少錢,起訴後,檢察官就會幫你辯護了
做筆錄時要去一趟地檢署解釋案情,之後沒意外,可能連開庭時,都不必去了
被告比較倒楣,可能要花3~6萬請律師,我想整他,他也要不斷跑法院
庭外和解這種事我不會去做,只會採用協調會模式
被告開庭時要準時到,輸了的話,民事賠償加上刑事賠償也差不多這個價位
其他就不多說了
謝謝你啊!滿熱心的!
2011-07-26, 07:46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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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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