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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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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9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對。
因為很明顯的是,女生可以選擇多一點人一起喝酒。女生可以選擇不要在這個男生家喝。今天也沒逼這個女生一定要喝。也絕對不會罐到她給暗示。也不會說女生講 "不要" 可是腳磨蹭上來。

完事後出去講性侵,然後一個禮拜後又來這個男生家?

然後又要像你這種八卦又堅持要社會秩序所以要公開討論的人一直跟大家說這個男生性侵?就因為單純你可能聽到的版本是:那個男的下藥,女生意志模糊下不要結果被性侵... 你很憤怒。

事實呢?一,沒灌醉。事後女的跟第一個朋友講:被灌醉。第一個朋友跟第二個朋友講:女生被罐到昏。第二個朋友跟第三個朋友講:女生昏了。第三個朋友想說可能是下藥才會昏所以跟你講被下藥...

這真是好一個 "公共秩序,需要拿出來討論"...

我並不想瞭解你身旁難以界定曖昧不明的案例,只討論性侵(具體事實)且不願追究的問題

兩情相悅屬於私領域,這點沒問題
但意識模糊或霸王硬上弓的性行為,為何屬於私人領域?
給我個理由!性侵有無對社會造成危害
即使被害者不願追究,加害人也不願性侵案曝光,仍然不構成性侵是私人領域別人不該介入的說法
需要介入(協助),是因為她(他)們多為弱勢
前面說過,許多性侵案在被害人不敢聲張,周遭親友保持沉默下,加害人會持續進行
這當然是對性侵犯的縱容,也鼓勵潛在的犯行者找尋相似目標犯案

被害人不願追究原因可能很多,大體上因為:
1社會對被害人投以異樣眼光,感到恐懼
2恐龍法官太多
3媒體、司法生態刻意描述詳情常讓被害人曝光
4家人對性侵的憎惡感

被害者不敢追究,社會輿論周遭親友全保持沉默不介入,這是加害人最喜歡的情形
連用棒棒糖堵被害者的嘴都省了
禮貌性****你要改用職場潛規則OL生存法則師生間的深入交流都行,沒差
鄉民們的嬉鬧、七八區的離題,因噎廢食
氣死我也
舊 2011-07-20, 04:53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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