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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級黑豬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我覺得... 有時真的很難界定性侵或...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放比較好的詞... 禮貌性****?

今天我不是講女生跟男生打起來男生霸王硬上弓那種,或是真的下 fm2 藥物那種。那種是真的很可惡。

我今天說的是類似一起出遊(有好感當然才會出遊,但是好感當然還沒到男女朋友或發生關係的階段),然後一起喝酒,然後酒後發生關係,之後女生告我性侵,我覺得這是背叛。

今天會發生關係,並不是真的我想上那個女生。而是單純那種情況下,感覺她暗示明顯,我不上她就明指她沒有魅力。我今天不是說女生想要發生關係,但是女生的心底會有一種渴望會要男人對她出手,然後她再拒絕這個男人。她們想要的是她們有魅力,可是床邊的男人配不上她,而不是她沒有魅力造成這個男的不動她。可是抱歉,可能她不太會拒絕,或身體已經沒辦法拒絕了。心理不想要可是生理開始需要時,她就沒辦法完全盡全力的拒絕這個男人,即使心理上想要拒絕,可是生理下意識的無法拒絕。這會造成男生更大的誤解。(事實上,性侵害是以心理而定,而不是生理,理論上來講,這是已經觸犯性侵害了)

辦完事之後呢,有些女生可能會跑去跟她好友哭訴... 有些選擇出來告,有些選擇反正原先對他有好感,現在也空窗,在一起也沒什麼。有些選擇不管而且不理那個男生,而有些選擇不管而且還是繼續跟那個男生保持好朋友,可是下次會更注意不會單獨出遊...

這也就是為什麼台灣現在很多性侵害案件,不完全是女生想要坑錢。而是單純的誤解。女方完全沒錯嗎?如果沒錯,那幹嘛明明看的出我在追,然後晚上找我喝酒然後睡我床,心情不好靠我肩膀,隔天之後才去宣傳我性侵,然後一些朋友憤怒的幫她講話?

多數性侵是一個麻煩的東西,你不是當事人,就最好就別出餿主意,這包括上面 KNT 網友。有時候事情不是你聽到的那樣。這絕對不是公共議題。
舊 2011-07-20, 12:41 A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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