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azabij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引用:
作者BMC
你這個問題,不該問,或者說不該這樣問

但我不是說性騷擾或性侵犯的議題就假裝沒看到,不要誤解,我的意思是,不要拿別人的事情指指點點

知道身邊女性曾遭遇不幸的人,說真的,也不該講



同意。站在考慮受害者心情的立場,人家不想講,不想去報案,就不要去逼人家,更不用討論。

尤其那種罪證不足的,去控告對方只會對自己造成傷害,也無法防止對方繼續犯案。
舊 2011-07-19, 04:04 PM #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azabijia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