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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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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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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npig1221
其實很明顯看的出來.....
法律人眼中其實沒有良知.....

就像電影"魔鬼代言人"的律師一樣....
忘了保障人民是法律原來的初衷....
而不是讓各位法律人或是法匠去賣弄自己有多懂法律....

要是法官判出來是違反一般人的良知時....
你認為人民會相信司法是公正的嗎??

國外有句俗諺說"法律人都自以為是正義的神明, 但做出來卻是相反的事"....
用句台灣俗諺來說"口在唸經, 手在摸乳"....

我想請問各位法律人一個最簡單的問題....
人民要求法律保障人民這個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時, 那法律與各位法律人又有何面目繼續存在....
而不是只會用法理來塘塞人民....

現在人民憤慨的是法律無法保障人民, 而法律人只為自己的自由意志或冷血只依法條胡亂判案.....
難怪華視包青天都能一再重播....
為什麼....因為台灣的法律與各位法律人做不到.....
做不到就算了.......

司法很難做到100%的實質公正,法官審案不像演包青天那樣,從擊鼓鳴冤開始就註定了案情必然水落石出,關鍵的人證物證一定會成為呈堂證供,實際情形是差很多的。

像美國的辛普森殺妻案,陪審團雖然認為辛普森應該是兇手,但也是因為警察和檢方對證據處理不當,導致證據不足,最後判決無罪釋放。

我想上面這判決應該是違反一般人的良知吧,但是如果法官判案不需要證據,憑著「良知」和「常識」就行,那樣恣意的空間豈不是超大,看誰可疑誰就有罪,這樣會比較公正嗎?
舊 2011-07-18, 02:47 AM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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