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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2911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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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091
引用:
作者sanpig1221
其實這個東西很清楚....
法院與法律辜負人民的期待....

人民要的是安全與安居樂業, 期待法律能帶來治安安定....
而法律人要的是我只要不違法, 管他是否事實如何, 按法律判就對了, 反正也只是個工作而已...

問題是一開始法律人就宣傳法律可以主持公理正義, 可以帶來安居樂業....

現在看來實在諷刺, 反而法律人不是主張法律可以維持正義, 是按法條自由心證, 反而讓更多的受害者痛苦, 難怪現在治安太差....

要是法律不能保障人民, 那要法律法院何用....



GJ!講的好,很簡顯易懂的論述,一般老百姓要的就是這個"安全與安居樂業",今天這則日本女生的事件,媒體雖然為了收視率而見獵心喜,窮追猛打這件官司,但媒體要是覺得這件事,沒有報導的必要,那請問普羅大眾會知道這件事嗎?那受害的人是不是就要自認倒楣呢? 媒體的報導,本來就是雙面刃,有好也有壞,今天要不是這位法官做的裁決,媒體看出來有漏洞的地方,它才會去鑽,如果它看不到漏洞,今天它會沒事幹去追這則新聞嗎? 身為法官,本來處理事情的態度,就應該比常人更謹慎不是,不謹慎的結果,那也只能說,是你自己給了媒體噹你的機會,能怪誰。
最後,我想請教惡蟲網兄一件事,請你就這件事回應我就好,不要再扯什麼有的沒的法律條規,那些我不懂,只請你回應我以下這個簡單的問題就好:

為什麼法官要由"人類"來擔當做出裁決,而不是用電腦程式或是儀器依據法律條規來做裁決,為什麼?

在下想聽聽你的看法,謝謝。
舊 2011-07-17, 04:24 PM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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