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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恐龍法官丟臉真的丟到國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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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
referee_c
這篇寫得很好.
不過,似乎很多人都故意視而不見.
是寫得不錯
但那又代表什麼?
共犯結構?
我只能說今天法官做為最後一道基礎的防線
本來就有把關的意味
要不我們設法官要幹嘛
又今天檢方講A
法官此時有見解B
你覺得法官可以採A還採B?
換句話說採不採看他自己"爽度"而定
出了紕漏就講我採A
用B就說我是正義的化身
話都他在講
這種工作是要哪邊找才有阿
2011-07-17, 02:07 PM #
249
no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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