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台灣恐龍法官丟臉真的丟到國外去
瀏覽單個文章
hugobossxzy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引用:
作者
notee
若照我個人愚見是兩者皆可拋
因為都沒有用
可以讓鄉民們當
咱們就像服兵役一樣
一年一任都去坐坐審判席
只要判錯了通通都抓去關
不然乾脆都場外自行"和解"算了
2011-07-17, 01:53 PM #
243
hugobossxzy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hugobossxzy
查詢hugobossxzy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hugobossxzy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