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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恐龍法官丟臉真的丟到國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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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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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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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terglass
惡龍先生,那是同一個案件
因為原來被砍重傷的老闆,幾天後就死了
連結不一樣,是因為那是不同天的新聞
對了,你還沒有解釋,為什麼殺人未遂犯可以用10萬元交保?然後讓他有機會到處恐嚇商家。
然後,又為什麼這次性侵日本女學生的司機可以用5萬元交保?
金額為什麼都這麼低?
你既然認為自己這麼懂法,可否給我們這些小老百姓一點說服的理由。
在
#217
的確沒有連結呢。
2011-07-17, 12:42 PM #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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