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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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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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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aterglass
某些狀況當然可以合理懷疑是女生報復,有可能是仙人跳
我只是就 case而言
當素味平生的計程車司機說這是一夜情,這聽起來已經是很不合常理。而且一個從日本到台灣當交換學生的人,是為了要向不認識的人報復?整件事很合理的推論就是司機有說謊的嫌疑...這是再簡單也不過的邏輯。
我知道當然不能要求法官做"神"才能做的事
但我們小老百姓只是希望他能有"正常地球人"的邏輯
這點小小的要求也過份了嗎?
總之,盧法官這次錯了就是錯,任何幫他辯駁的而引用法理的網友們,你們要講法或許站的住腳。但是講理,在這個case上,是站不住腳的。



也是小小的說一句,沒有任何事證可以證明盧法官有相信被告的辯解,OK?

不要跟我說,你紅字的部份是因為他准予被告具保而下的判斷,我先提醒你,准保跟相信被告的辯解是二回事,嚴格來說,在法律上它們之間其實是背道而馳的,懂嗎?
     
      
舊 2011-07-17, 03:12 AM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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