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ugobossxzy
這個案子的爭議性確實很大
特別是嫌犯又疑似烙跑了
等於是在盧姓法官頭上扣了一盆屎
但即便是如此
咱們鄉民還是不應該遺忘
羈押這規定本身其實是嚴重違反無罪推定原則的
還沒有判決以前就先把人關起來
等把犯嫌關起來之後再讓檢方可以去找證據定罪
也是違反武器平等原則的
就很像把獅子關在籠子裡
然後讓猴子往籠子裡丟石頭一樣
可說是非常不公平的
並不是每個性侵案的犯嫌都是真真正正的加害者
實務上也有很多仙人跳的例子
法官在審判台上只是一個裁判
並不屬於檢辯任何一方
他必須依據法律好好指導訴訟程序的進行
如果法官在未經實質審理前
就根據個人觀感去偏袒檢方
讓檢方在程序上享有優待
那麼人民的權利將置於真空之中
哪天我們走在路上被冤枉我們性侵
我們根本連喊冤的資格都沒有
因為只要我們一喊冤
就會被認為有逃脫之嫌
立刻會被關起來
然後檢方就能慢慢搞你
以...
|
我今天跟一位女性網友討論這議題
講到後來她終於承認
她就是認為男性就該要討女性歡心
所以就算當初是兩情相悅打砲
而事後男方惹得女方不高興
男方被告強姦也是活該剛好
(補充:她認為男性騙女性****,事後才表現出本性,惹得女性不爽
當然該死,所以算是詐騙強姦!!)
我問她如果是遇上仙人跳或是援交價錢談不攏被告強姦呢?
她說那種在外搞女人和不好好交女朋友結婚疼老婆的爛男人
被告死活該,最好直接槍斃
我再問如果是男女朋友分手報復呢?
她說分手一定是女性吃虧
告男性也是剛好而已
一定要拿到錢來補償一下
我最後冒險問,如果是她老爸呢?
她說如果她老爸對不起她老媽在外惹其它女人
那也抓去槍斃...
聽完以後我明白了
再辯論下去也沒有用
某些女人是用情緒喜好在看待這件羈押問題
我們跟她們講再多道理也是枉然
她們就是要置那些不聽話的男人於死地
都該槍斃的人怎麼可以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