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ugobossxzy
這樣說吧
因為大家都對法官能伸張正義抱有期待
所以大家才會如此失望與氣憤
但我從不認為法官是正義的化身
所以我並不驚訝於這樣的裁定
這不是理性不理性的問題
這是每個人對現實的認知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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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阿, 我自己也常講, 法律不是用來保護好人,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正因為法條是死的, 法條未必跟得上潮流, 法條未必認真地被立法委員修訂.
所以我才會講, 法官是法律的最後防線.
這個例子如果是相反的情況, 假設檢察官真的舉證不足好了, 但是法官依據他的職權同意檢察官申請羈押, 設想會遇到那些抨擊?
1. 嫌犯家屬抗議司法不公.
2. 人權團體抗議司法欺壓善良(?)老百姓
3. 部分鄉民批判法官未審先判, 侵害人權(但是等到他們自己的親人受侵害, 遇到這位法官, 不知道是什麼心情? 很開心的說台灣的司法真是公正嗎?)
4. 被告雇用的律師要求法官撤銷羈押.
但是法官並不會因為這幾件事情而被丟掉他的官位, 檢察官也可以利用這段時間收集更多的證據.
最重要是的, 少了下一位受害者, 免於一般民眾恐懼. 因為根據過往經驗, 性侵犯絕大多數都是連續犯.
同樣是知法玩法, 法官可以選擇留伏筆的拒絕羈押, 要檢方補齊證據以求完美的司法流程, 法官也可以選擇基於保護多數人利益, 在法律授與他的權限範圍內同意羈押嫌犯.
要是法官真的因為羈押本計程車之狼而被抨擊, 我相信多數"無知"的群眾們會出來力挺這位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