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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人高中公民老師最喜歡說的一句話是
為什麼高中課程從來不教你們聯合國憲章說什麼?
因為假設讀了憲章就知道重返聯合國基本上趨近不可能
這樣就不能每年搞重返聯合國運動了
同理....
真正要解決"恐龍法官問題"
只需要將法律常識強制訂為國中課程
大家有了常識就不會隨著媒體起舞
至於為啥要加在國中課程裡面呢?
因為敝人曾經在4月上成功嶺....
在上面驚嘆於九年都快改成十二年國教的現在
居然可以有那麼多十九歲以上但學歷是國小或國中的年輕人
為了他們也可以得到此類常識....所以早點教比較好....
謝謝你們看這篇廢文....
有沒有人想去facebook連署把法律常識加入國中課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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