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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11
引用:
作者yamaking
恩... 原來密室殺人如果可以搞到無直接證據那就是無罪, 小弟受教了

難怪之前一個警察被幾個歹徒槍殺掉, 最後所有歹徒獲判無罪, 也是因為沒有直接證據

警察的爸爸說: 在場的就是那幾個人, 如果不是他們殺的? 那還有誰可以殺了我兒子?

真是可笑的司法


這樣才能顯示出法官的公正不阿,依法行政.
基本上,寫支物證事證的程式SOP,幾個if, switch case.就可以完全取代法官了.
請個18k~22k泰勞當法官就夠了.
舊 2011-07-16, 07:57 AM #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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