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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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josetsun
一件羈押 一件沒羈押 道理在哪裡?一件可以叫檢察官補 一件不行?
解釋不出來就推到記者有問題,今天不是記者在炒新聞,是人民看了不爽
法律?很多部分還不是法官自由心證
法官覺得有悔意就死刑便無期或是重刑變輕判,悔意?什麼叫悔意
念了那麼多法律條文 你可以告訴我什麼叫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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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拿到全部卷證,我相信我可以解釋給你聽。
可惜沒辦法。
所以我只能告訴你,每件案件案情不同,不是罪名一樣情形就一樣的。今天我不相信記者的報導,是因為記者沒有能力分別案情不同的關鍵點,所以看不出為何可以的原因。
另外通常情形下是不可能讓檢察官去做補正的,我不知道那是否是記者搞錯了,同樣的沒有卷證,缺乏正確判斷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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