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台灣恐龍法官丟臉真的丟到國外去
瀏覽單個文章
type100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763
引用:
作者
liarking
因為檢察官 蒐證舉證的不足,難道不能將嫌疑犯拘留,限期責成檢察官補足證據..??
現行法就是限制羈押需在「24小時」內提出
且無延長拘留時間的規定
有意見請向立法院提出
2011-07-15, 06:07 PM #
89
type100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type100
查詢type100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type100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