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dsmt
基本上性侵犯可以交保本身就有問題。
又不是沒發生過,交保後去恐嚇被害人,結果被害人整個翻供。
還有人交保後去打被害人;或繼續找其他人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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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以目前主流的無罪推定來說,只要不是現刑犯被逮捕。
都只能被當做嫌疑人。而且恐龍法官固然是有,但法官都是看
檢方或辯方提供的證據在依規定去做有罪無罪的推定。
有時候不是法官的問題,而是起訴檢察官提供的證據並無法證明
嫌疑人有罪。要不要交保其實也是這樣。檢方提供的證據如果
不足以證明嫌疑人有串供逃亡的疑慮,法官也只能裁定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