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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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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63
引用:
作者bigyork
其實恐龍網民的比例大概遠遠超過恐龍法官

板橋地檢署反駁,法官若認為聲押理由不充分,為何不通知檢方再補強,且謝男隨機性侵女子,交保可能再犯,也有逃亡之虞,待收到裁定書後,將決定是否提抗告。

不是支持恐龍法官,就是支持恐龍檢查官,你要選哪一個?
舊 2011-07-14, 06:56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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