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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藍色火
錯了 要在侵犯之間 或是 之後
不然又會變成暴徒攻擊善良民眾...

之前有個咬咬案例
塞下去 被咬到剰一半
((咬下去的人))被起訴 之後判無罪
被侵犯了還要考慮加害人的人權
台灣真是鬼島...
所以法官應一起被斃了才有用?!
舊 2011-07-14, 03:09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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