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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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tnt2
台灣太多東西不公平 包括法律這塊
八年心血苦心全毀 那就關8年呀 不要說沒打折
再一次復育就放你出來
掏空公司或貪污 其實真的跟錢多錢少有關
錢多關多一點 錢少關少一點
以一小時95元計算 掏多少賠多少關多久 這不是很公平嗎?
a老太婆100萬 大約關4年 掏空幾億也是4年 不是鼓勵犯罪嗎?
擴建監獄我也贊成 讓犯人去蓋呀 又不用花多少錢
又有事情作 一舉好幾得 不要犯罪又要大家原諒他
用力氣還用錢還 比要人家原諒你簡單吧
關個八年 應該有些錢可以幫忙復育吧 而不是關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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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台灣人只 "希望" "期待"別人為自己做什麼, 卻不願意自己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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