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說破不值錢
要我是那個人民團體的主席,早就請律師上法院按鈴控告那個說我團體內有睡別人人妻的人,要他拿出證據出來;不然對我這個人民團體的形象會造成極大的傷害。
只是目前這個人民團體的主席,過了好幾天,還沒請律師上法院按鈴控告,真是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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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到底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啊,真有的話不過就通姦罷了,政客通姦這檔事又沒少見過,吳育昇李慶華和蔣孝嚴都是前輩啊(邵育銘和李慶華比較像是婚外情,好像沒有通姦證據),不過他們的通姦對象不是人妻罷了,也沒聽說國民黨主席有需要為了這檔子事告上法院的,你是在鬼扯什麼蛋啊
另外名字和照片交出來吧,不然連要八卦和品頭論足都不知要從何八卦起啊,雖然鄉民一定是比不上壹週刊的專業水準,總也要搆上一點邊才有資格開欄討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