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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t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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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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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不是惡意違規行為。
而是自殺或故意導致損傷或死亡。
這兩個有差別。
自殺或故意的意思是:看到火車後去撞,或是平交道上面轉向,跟著鐵軌去撞那種,才叫自殺或故意。

就例如超速是故意的我們都知道,那難道超速出車禍保險公司都不用賠了?那還要保險幹嘛?

所以闖平交道單純屬於腦殘,與故意有別,也與自殺有別。

依照曾經出現的民事判決也述說平交道柵欄放下後還闖,保險公司必須賠償,因為是闖越平交道,而不是故意撞火車。該次民事判決也還是機車,你這機車黨大老還不知道不該喔




一定要有強制險。


台灣沒有這個規定

第三責任險只有保人...
舊 2011-07-13, 11:30 P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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