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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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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25
答案是: 老闆損失 75 元現金, 與賣價 25 元的商品 (可看作是 25元, 與零錢合計總價值 100 元)....


簡單的分析做法就是:

1. 一開始啥事都沒發生, 三方無獲得與損失, 所以一方的獲得, 為其它兩方的損失.
2. 小販最終無獲得與損失, 所以可以排除.
3. 得出騙子的獲得, 就是老闆的損失.


按照故事的詳細流程的各方損益列表:


1. 騙子給出100元假鈔,此時三方尚無實際損失與獲得..........騙子 ± 0, 老闆 ±0, 小販 ±0
2. 老闆與小販交換,小販損失100元現金,老闆獲得100元真零錢....騙子 ± 0, 老闆 +100,小販 -100
3. 老闆給出75元零錢與商品(兩者加起來當作總共100元).......騙子 +100,老闆 ± 0, 小販 -100
4. 小販發現,與老闆互換假鈔與現金...................騙子 +100,老闆 -100,小販 ±0

所以騙子的獲得, 就是老闆的損失
 
舊 2011-07-08, 02:43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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