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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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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JasonCTW
不危險阿但違規
請機車黨發起
因違規導致車禍自動放棄民刑事之訴
過失傷害 or 過失致死
如新海橋車禍
明明是撞到前車可以凹成"被撞"


如果這樣ok的話,那要殺人根本就不用動刀動槍了。
想辦法引誘你違規,然後就一頭撞死你,我不但沒錯,
還可以跟你討賠償。
舊 2011-06-28, 09:22 AM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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