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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客惡評麵店 賠20萬判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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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los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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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438
引用:
作者
imhung
單純就不好吃這點,或許有比較婉轉的說法.
我家的小白吃了一口就吐出來,不過小強倒是很喜歡.
昨天吃的雞晚上來託夢,說它死不瞑目.
我會大力推荐給我的仇人.
我的朋友是殺手,他說同行可以打八折.
暗喻或暗諷也會被告。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s.php?no=511415
2011-06-25, 05:5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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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los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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