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otorochen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80681/IssueID/20110624
冤案定讞 受害家屬:天理何在
2011年 06月24日 【鄧玉瑩╱台中報導】十年前年輕貌美的羅姓女子到化妝品公司應徵,在辦公室面談幾分鐘後即打電話向男友求救,再離奇從八樓墜樓死亡,約她面試的經理江世揮(現改名江龍奕)被控逼姦不成害羅女摔死。法院兩次判江十二年徒刑、兩次判無罪。台中高分院昨更三審,以無直接證據證明江犯案,判江無罪,並依《妥速審判法》規定不得上訴,無罪定讞。
羅父昨哀悽地說:「一個正常人怎可能沒任何理由在他眼前掉下去?官司拖這麼久,不知天理何在?」當年起訴本案的現任台中高分檢檢察官沈淑宜說:「用《速審法》來確定這樣的案子,只能說是『法律』判他無罪。」
判決指出,二○○一年十月六日下午四時三十分,二十四歲羅姓女子到姍拉娜國際公司台中分公司應徵內勤,由業務經理江世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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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原來密室殺人如果可以搞到無直接證據那就是無罪, 小弟受教了
難怪之前一個警察被幾個歹徒槍殺掉, 最後所有歹徒獲判無罪, 也是因為沒有直接證據
警察的爸爸說: 在場的就是那幾個人, 如果不是他們殺的? 那還有誰可以殺了我兒子?
真是可笑的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