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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oro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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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求職摔死 逼姦疑犯無罪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110624
冤案定讞 受害家屬:天理何在
2011年 06月24日 【鄧玉瑩╱台中報導】十年前年輕貌美的羅姓女子到化妝品公司應徵,在辦公室面談幾分鐘後即打電話向男友求救,再離奇從八樓墜樓死亡,約她面試的經理江世揮(現改名江龍奕)被控逼姦不成害羅女摔死。法院兩次判江十二年徒刑、兩次判無罪。台中高分院昨更三審,以無直接證據證明江犯案,判江無罪,並依《妥速審判法》規定不得上訴,無罪定讞。


羅父昨哀悽地說:「一個正常人怎可能沒任何理由在他眼前掉下去?官司拖這麼久,不知天理何在?」當年起訴本案的現任台中高分檢檢察官沈淑宜說:「用《速審法》來確定這樣的案子,只能說是『法律』判他無罪。」
判決指出,二○○一年十月六日下午四時三十分,二十四歲羅姓女子到姍拉娜國際公司台中分公司應徵內勤,由業務經理江世揮(三十八歲)面試。羅女在四時四十四分,打手機給男友小聲而急促地說:「快到樓下等我。」稍後即從八樓陽台墜樓,內臟碎裂、出血過多死亡。


醫:手撐地非自殺
羅女家屬控告江世揮涉嫌殺人,檢方偵辦後不起訴處分,羅家聲請再議。檢察官第二次偵辦,以姍拉娜公司女職員作證「辦公室門鎖只有江打得開」,推論羅女被侵犯時打不開門,只好逃向陽台;且法醫高大成作證,自殺的人墜樓,不會用雙手撐地,但驗屍發現羅女雙肘斷裂,明顯以手撐地,有求生意志,不是自殺,認定江逼姦不成害羅女墜樓。


兩次均判刑12年
一審和更二審都認為江有罪判刑十二年;二審、更一審法官又以沒直接證據證明江犯罪,判無罪。昨更三審法官也認定,沒有直接犯案證據,不能推測江有罪,並依《刑事妥速審判法》第八條規定,於更審前曾經同審級法院判兩次無罪者,不得上訴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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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真的很nice...
舊 2011-06-24, 04:07 AM #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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