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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de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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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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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建
是現在交通規劃先不懂得尊重機車在先,何況50%只是粗略的講法,重點還是在於回歸合理&盡量平等互惠。

根據交通部5月份最新統計資料:所有汽車總數2190.9萬輛
機車:1496.2萬,佔68.3%(僅平面車道1~2車道路權)
小客車:586.4萬,佔26.7%(高速/快速/高架道路、所有平面車道路權)
小貨車:84.0萬,佔3.8%(高速/快速/高架道路有限路權、所有平面車道路權)
特種車:4.9萬,佔0.2%(高速/快速/高架道路有限路權、有限平面車道路權)
大貨車:16.2萬,佔0.7%(高速/快速/高架道路有限路權、有限平面車道路權)
大客車:2.9萬,佔0.1%(高速/快速/高架道路、所有平面車道路權+公車專用道)

...



行人有2400萬,完全沒有道路路權!
 
舊 2011-06-21, 09:11 A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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