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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s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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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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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aziel
ABCD四位選手參加5000M接力賽, 教練依能力對每個選手分別設的目標分別為
A:4min17sec
B:4min07sec
C:4min17sec
D:3min58sec
賽後他們得到第三名, 獲得獎金40000元, 各個選手的實際成績為
A:4min17sec (恰達成目標)
B:4min12sec (慢五秒)
C:4min18sec (慢一秒)
D:4min09sec (慢11秒)

請問你認為這四個選手的(1)能力排名與(2)績效排名順位為何?
(3)你覺得這筆獎金該如何分配給這四位選手? (假設教練不拿)
(4)你的原則與理由是甚麼? (並沒有唯一正確答案)
周末假日有空的版友來發表一下意見. 也討論一下各位對賞罰的期望.


獎金總數已確定了,照我來分的話,我會以%數來計算

並且先規定好,以目標值來看D的目標最高,因此獎金的分配理應最高,算35%、B-25%、A跟C各為20%,總獎金分配比例,以上為達成目標的獎金,也是理想值

再來需要實際值,也就是獎金制,每高於目標值的多少%,依照增加比例分配獎金
再來就是罰則,當低於目標值多少%之後,2秒扣掉1%,開始扣除獎金

上例只有一人達成目標,A分到20%的獎金,也就是40000X20%=80000
B扣掉2.5%的獎金,也就是40000X22.5%=92000
C扣掉0.5%的獎金,也就是40000X19.5%=78000
D扣掉5.5%的獎金,也就是40000x29.5%=1180000

剩下扣下來的,當成團隊資金,當獎金發放用

     
      
舊 2011-06-15, 04:43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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