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娘就別怕人說!! -性霸凌入法 罵人娘砲最重可退學-
瀏覽單個文章
kqalea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131
引用:
作者
josetsun
你舉的例子不是有衝突嗎
所 謂「侮辱」係表示一種不屑或輕蔑或攻擊 之意思,而客觀上足以使人難堪,或足以 對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達到減 損其評價之程度之行為[3],無論係出於語 言、文字、圖書、動作…等等積極之行 為,均無不可,且侮辱之內容須係抽象之 指責,如係具體指摘某事實,則有可能該 當「誹謗罪」之要件
不需要考我google的功力了吧?
2011-06-10, 09:50 PM #
57
kqalea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kqalea
查詢kqalea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kqalea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