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ad2009
就依照你說的中華民國憲法!------>我那裡提到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上所明定的,變更領土必須經過國民大會通過!
從五五憲草起,依照現狀起碼需要納入台灣排除外蒙這兩塊領土,問題是國民大會並沒有通過這些決議,後來中國與印度俄羅斯等國簽訂的領土條約也不被中華民國認同,也就因此你小學念的外蒙仍然屬於中華民國!!
這也不關LP不LP的!
純粹依照中華民國憲法而已!!
當然你可以認為你是屬於持續佔領的角度去看,但是哪些你自己宣稱的需要有各台灣國的才能有佔領軍的用詞也就不攻自破!
此外 中華民國的固有領土也同樣持續被兩各非中華民國領土所持續佔有並且宣稱主權!!!
這也是能依照你認為的取得領土超過50年以上,而取得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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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題是談現佔台灣島的"中華民國軍"是不是佔領軍?請問世上有那國政府在指責"中華民國軍"是佔領軍,要他退出台灣島?
2,主題是談現台灣島是誰的領土?中華民國說是他的,請問世上有那國政府出來抗議反對,出兵要收回他的領土?
3,領土不是管你取得多久,就一直會是你的,有一天也可能變成他國的領土,這點該是沒爭議吧?
4,對岸跟這岸,世上各國是認為是同一國。
5,若有某國(先假設名為台灣國)主張1的"中華民國軍"是佔領軍,主張2的台灣島是他的領土,也要先有這個國(假設名為台灣國)存在啊。不然是"嘴砲"在主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