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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d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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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2
引用:
作者piggun
沒錯,佔領不代表就自動取得國土,中華民國說他取得台灣島的領土已超過50年了,有那一國出來抗議、否認、不同意,出兵來趕走中華民國對這島的"佔領軍"(當然個人也可以不認同,可以去攻擊佔領軍,去把佔領軍趕走,這才有lp)


就依照你說的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上所明定的,變更領土必須經過國民大會通過!

從五五憲草起,依照現狀起碼需要納入台灣排除外蒙這兩塊領土,問題是國民大會並沒有通過這些決議,後來中國與印度俄羅斯等國簽訂的領土條約也不被中華民國認同,也就因此你小學念的外蒙仍然屬於中華民國!!

這也不關LP不LP的!

純粹依照中華民國憲法而已!!

當然你可以認為你是屬於持續佔領的角度去看,但是哪些你自己宣稱的需要有各台灣國的才能有佔領軍的用詞也就不攻自破!

此外 中華民國的固有領土也同樣持續被兩各非中華民國領土所持續佔有並且宣稱主權!!!
這也是能依照你認為的取得領土超過50年以上,而取得國土?
     
      
舊 2011-06-10, 05:49 PM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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