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chome sucks
別再看他的文章了,真的經不起法理檢驗與國家實踐....
你要我提假設依據,所謂假設依據,是給雲程以及其支持者專用的,我一再強調,
日本國就是這樣實踐的,你不聽,我才會說這是個假設。
放棄與割讓的定義,你應該去參考日本有斐閣出版的現代國際法講義,
相比較之後,你會有正確的觀念
別研究這個了,很難養家餬口的,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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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經過的檢驗應該不會少。
感謝您教我。我是因為這東西很有趣才看。
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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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將您所認知道的放棄與割讓的定義po上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