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zeroterry
轉貼自yahoo新聞:
立法院院會今(7)日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案,除了將「性霸凌」的定義明確入法,而從工友到校長不論級別的學校人員,若發現疑似校園性侵事件,但未於24小時內通報者,或有包庇、隱匿等情況,首次處新台幣3萬到15萬元罰鍰;再犯導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事件,依法免職。
其中,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也將性霸凌比照性侵害、性騷擾予以規範,並明訂新增「性霸凌」的定義是,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他人之性或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例如罵人「死gay」、「娘砲」、「娘娘腔」、「男人婆」等用語,都算是「性霸凌」的一種,最重可退學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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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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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曉得"娘"的人內心世界是什麼樣子,但真的讓人看了很不舒服
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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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搞錯了,這跟他覺得他娘不娘,是不是要驕傲地承認自己很娘沒關係
單純就是他覺得別人用言語對他的性別特質做出不適當的貶抑或攻擊行為
他就可以認為你在性霸凌他
別講甚麼性霸凌好了
假設今天有人問候你媽,這跟問候不問候你媽沒關係,重點是你會不會覺得受到侮辱?會不會覺得別人沒有尊重你?
重點在於別人是否尊重你,而非你是不是尊重你自己
同樣的道理用在本例,你就懂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