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D DAY
瀏覽單個文章
Es424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05
政府應該把D day運作成一種宣誓,
從此日起廠商必需自行對產品品質負責.
若D day後再被驗出六種塑化劑,
不要再搞罰款30萬這種皮都不痛的懲罰,
第一次就撤銷該商品銷售許可,全面回收,不許再賣,
第二次直接撤銷該廠商營業許可,該企業不得經營食品業.
舊 2011-05-31, 07:11 A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s4241離線中